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会客、车辆准入放行、物品出入查验等。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必须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2.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批条,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其它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
3.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经门卫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经同意并完成登记后方可入校。
4.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门卫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5.学生家长到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门卫人员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登记后由班主任或其他老师带孩子到门卫接见。
6.上放学期间打开大门,门卫人员在大门外执勤。上课预备铃响后关闭学校大门。迟到的学生必须按要求作好登记。
7.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禁止与学校无关车辆进入校园。
8.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9.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10.学校门卫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11.下午放学,要做好清校工作。检查教学楼、教室、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做好登记,并向学校德育处或总务处领导汇报。
12.要定时巡视校园,及时做好《值班记录》记载,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遇紧急突发情况应迅速反应,制服坏人或制止事态发展,同时报告主管领导或报警。
二、值班制度
1、值班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保护好学校财产。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定时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带班领导或打110,做好当天记录。
2、严格值班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必须调好班(并报领导及带班教干批准)。保证学校通讯畅通无阻。紧急信件或电话直接与本人联系。凡进出学校的车辆及所有进校人员都要进行登记
3、值班人员接电话必须使用礼貌用语。
4、值班人员要详细登记每个来电的情况,如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下棋、打扑克或离开工作岗位。吸烟人员要注意安全,严防火灾。
6、值班人员应该保持值班室(办公室、个人)的清洁卫生,每次值班结束要将值班室打扫干净,收拾整齐所有的物品,
7、保证大门口前每天清扫,做到干净整洁。
8、每天检查学校水、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带班领导要按时交接班,考好勤;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填写值班记录。负责本班护校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当天事情当天处理,事事有着落。
10、每天必须巡视各科室、教室,以便及时发现失盗等情况。
11、值班人员不按以上要求去做,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学校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治安巡逻制度
巡逻制度是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学校的绝对安全,学校建立了24小时校园巡逻制,具体制度如下:
1、学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逻,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2、值班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逻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内巡逻工作,特别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巡逻查看。放学时间巡逻,要注意查巡各楼层、各处室,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白天巡逻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清理校园、校道的摆卖摊点及其他无关人员,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滋扰。夜晚巡逻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好各栋教学楼、办公楼及各场馆的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保护好师生员工宿舍区、生活区的安全。在巡逻中,要清理在校园内闲杂人员,密切注意盘查、询问各种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
4、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5、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随时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7、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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