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队与110队员晚间巡逻护安全

文章来源:
未知
文章作者:
保卫处
发布时间:
2017-03-18 16:23:57


晚间教导队与110队员治安巡逻制度

巡逻制度是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学校的绝对安全,学校建立了晚间校园巡逻制,具体制度如下:

1、学校教导队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逻,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2、值班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逻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做好晚间校内巡逻工作,特别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巡逻查看。晚间巡逻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清理校园、校道的摆卖摊点及其他无关人员,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滋扰,要注意查巡各楼层、各处室,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保护好各栋教学楼、办公楼及各场馆的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保护好师生员工宿舍区、生活区的安全。在巡逻中,要清理在校园内闲杂人员,密切注意盘查、询问各种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

4、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5、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人武部。

6、随时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7、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学校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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