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前法律安全知识教育

文章来源:
保卫处
文章作者:
dhybwc
发布时间:
2007-12-04 09:01:07


时间:2007年12月

地点:受教育单位定

参加人员:受教育院.部大三学生

讲课人:杨怀宇

组织人:受教育院.部自行组织

内容:

 

目前,正在或将要召开的各类人才招聘会无疑将给往届未就业和应届要就业的大学生提供极佳的就业机会,但目前的人才市场上,出现了不少"假招聘",他们或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借需入职培训收取所谓的培训费,或借招聘之名,实为进行企业形象推广,或受中介之"",只招不聘,收取中介的回扣。结果,大学生在投递简历、资料甚至缴纳不菲的入场费、培训费后,往往是竹篮打水,落得两手空空。在大学生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的今天,利用"假招聘"诈取钱财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急需引起学校和毕业生的高度警惕。下面我主要讲一下当前大学生就业时经常出现的五个法律及安全问题和防范及解决这些问题的五个方法。

 

一、大学生就业五个法律及安全问题:

1、应聘时的财产安全,如被抢、盗、骗等。

2、应聘时的人身安全,如因参与传销被拘禁、偷渡到海外被拐卖、女生受到性侵犯等。

3、应聘时的心理安全,如因一时就业受挫而引发的自杀事件。

4、就业前的劳动合同安全,如交纳抵押财物、超时工作、不按合同兑现工资、不交三金等等。

5、劳动就业中的劳动安全,如工伤等。

   二、五个防范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1、注意审查用工单位的主体资格,以防被骗,可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

2、不搭乘不认识人的车子,不随身携带大量财物,以防被抢、被盗。

3、不参与传销,发现某单位有传销之嫌应立即报警。女生不单独会见招聘人员,对超出正常标准的薪金要格外小心,以防被拐卖。

4、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不要好高骛远,抱着学习的心态去工作,是金子总要发光的。

5、就业前和工作中,要学会以下四个方面的法律知识。即“5134”,具体如下:

5”是就业前要从五个方面谈判(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及保险福利等)。

1”是签好一份合同、《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3”是重点明确“三工”(工资、工时和工伤)和“三金”(医疗、养老、失业)问题。

4”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四条途径。

在讲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掌握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包括: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如果发生劳动争议解决的四条途径:

一是举报(向劳动监察部门)

二是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法院)

三是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是诉讼(人民法院)

 

综上,总结起来,一句话“5134我要签字”,签字之前一定要将上述四个方面的问题明确了,对今后必免纠纷起到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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