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
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信息表
文章来源:未知 文章作者:招生办 发布时间:2023.07.10
     

一、录取分数    

 

二、录取规则

1.入围考生须参加2023年浙江省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财经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专业一致,否则无效。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高考成绩(60%)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7.5×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对无“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的往届生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赋分后取平均值。

3.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各专业投档基准线,学校按照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4. 若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统一高考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