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 未知 | 文章作者: | 招生办 | 发布时间: | 2023-03-28 21:48:00 | ||||||||||||
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和《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对网上报名的9555名考生进行审定,共有7726名考生符合章程规定的报名条件,且报名材料符合要求。按照学考赋分从高到低排序,以各专业招生计划数7倍的比例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划入以及素质特长生直接进入学校综合测试,不占通过初审的人数比例的规定,经学校“三位一体”专家委员会评审和遴选,共有1641名考生通过初审,获得综合测试资格,现将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考生亦可登陆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本公示至4月3日16:30止,考生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4-88052238;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 0574-88044810。 特别提醒:初审通过的考生,于3月28日—4月4日进入缴费平台(http://jf.nbufe.edu.cn/)缴纳考试报名费(140元/人),登录方式:用户名:S+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详见“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报考进程-报考缴费”页面。 一、初审结果
二、2023年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名单
三、2023年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素质特长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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